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我协会将开展内燃机行业参评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含 12 月 31 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 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和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 2 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 4 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 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 10 项。
二、推荐程序
请各单位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认真 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及时向我协会推荐参评项目。
(一)审核
我协会将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确 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
(二)公示
我协会将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 实处理再次公示无异议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推荐。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项目资料 1 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 文档);
2.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 PDF文档,不超过 20M;
3.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二)由于分配名额有限,各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 2 个。
报送材料截止日期:2024 年 1 月 21 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逾期不再接收。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3 年修订版)》 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 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联系人:梁晓露 丁倩岚 贾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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